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温州市区户籍(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经开区);
6.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有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本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
三、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择优聘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ohqwsj@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编外人员岗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
(1)《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进行。面试主要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和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未与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33932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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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ouhai.gov.cn/art/2022/6/10/art_1506507_59048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