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打防管控能力,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勤务辅警36名。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须有教育部相关机构的认证函及有关证明;
(五)身高1.70米或以上,能胜任夜间值班、巡逻等工作,具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优先;
(六)具备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表达流利,基本能听懂粤语,具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和分辨能力;
(七)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A1驾照且有相关驾驶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中文传播类专业、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和擅长各类材料撰写者优先,报名时提交本人主笔起草过的综合性材料;
(九)信息电子类、大数据、软件应用等专业,具有扎实的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相关知识,有大数据建模、数据分析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等专业,具备初级会计师证、熟悉财务软件以及报税系统,从事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一)戏剧与影视学类、数字媒体艺术学类,影视相关等专业,能熟练操作拍摄设备,掌握PR、AE、剪映、PS、AI等影视及平面设计软件,有视频策划、摄影、剪辑、创意效果、剧本撰写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核等程序,择优聘用。政治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事项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按照要求接受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具备报考资格人员由分局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考试一般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合格标准:≤4′20″)、俯卧撑(合格标准≥25);体能测试合格者将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书目,内容主要为公安综合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觉悟、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四)体检和考察:分局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经体检和政治考察后方可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待遇和福利
按照《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规定》执行,均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薪酬待遇按工作年限和层级晋升,实习期满后,年收入约为8万-10万(税前)。
六、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网络报名。关注“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输入框发送关键字“应聘”即可获得报名方式(报名表及报名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资料打包成压缩包发送到报名邮箱2471187991@qq.com,否则一律退回:
1.《中山市东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社保参保证明(参保简历须打印毕业后参加工作至今)、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3.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应聘人员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参加招聘考试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笔试、面试对象。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8日。
(五)咨询电话:0760-23188226,联系人:冯警官、许警官。
七、相关说明
本公告涉及内容由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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