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全球绿色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
学校系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四川省本科层次职教师资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入选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校园占地面积近3000亩,设有17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近300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51人,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7人。学校开设有涵盖文、理、工、管、经、师、农、艺等学科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专业73个,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专业4个,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1万余人。
为适应学校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对象
(一)领军人才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含教育部“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主持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人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一等奖及以上人才;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负责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和其它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等。
(二)博士研究生
汽车、机械、电气、电子、计算机、建筑、物流、经济、管理、教育、旅游、传媒、艺术、能源、化工、生物、食品、医疗等专业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不限。
(三)高技能人才
“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获得者;各行业“首席技能专家”、“特级技能专家”;“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
(四)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
1.计算机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各1名
2.智能制造学院副院长1名
3.医疗照护学院副院长1名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师风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能正确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厚,有较高的学术成就。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领军人才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军人才和博士学历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其他领军人才和博士学历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高技能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应聘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的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23]20号)文件精神。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高校相应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应聘者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应聘者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交相关如下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获得的重要奖励和荣誉证书扫描件,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应聘材料打包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电子邮件统一以“姓名+领军人才/博士/高技能人才/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应聘材料”的形式命名。
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应聘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招聘常年有效。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照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学校通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四)体检
面试考核合格者按学校确定的体检项目、标准和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提交学校研究后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应聘者按组织程序聘用。
四、待遇
(一)安家费
1.领军人才
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根据人才层级及成果业绩情况,给予60—200万元安家补助费,具体金额面议。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50%的安家补助费,其余分五年发放。
2.博士研究生
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发放25-50万元安家补助费,既具有博士学位又具有正高职务的,可给予60万元以内的安家补助费。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50%的安家补助费,其余分五年发放。
3.高技能人才
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人才政策精神,按高技能人才的层级发放20-50万元安家补助费,具体金额面议。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50%的安家补助费,其余分五年发放。
(二)特殊岗位津贴
领军人才2000-20000元/月(具体金额面议);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1400元/月;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在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享受副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绩效待遇;高技能人才600-1400元/月(具体金额面议),享受副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绩效待遇。
(三)住房补贴
学校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3年内免费提供校内公租房或按每月1200元的标准享受住房补贴。符合“遂州英才卡”发放对象的,可申报颁发“遂州英才卡”,享受遂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和优惠措施。
(四)科研启动费
学校按领军人才30—200万元、博士研究生5-20万元的的标准提供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五)其它
应聘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经考核任用,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学校分别给予40万元、35万元年薪(税前),同时享受上述相应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符合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政策的,学校协调办理其人事调动手续;无正式工作的,学校协助解决其就业问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老师0825-2290597
监督电话:0825-2290035(学校纪委办)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www.scvtc.edu.cn
学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629000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2日
附件【附件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应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cvtc.edu.cn/info/1046/251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