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能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能源学院”)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办学,是由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四川能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能源学院位于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成渝双城经济圈核心区、全球绿色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观音故里——遂宁市。
能源学院整体占地572亩,总投资8.32亿元,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3000万元,图书錧藏书15余万册。目前,学院设有能源工程、化工与材料、数字经济3个二级学院,先期开设电气自动化技术、节电技术与管理、应用化工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6个专业。能源学院始终坚持能源化工特色和“双元制”培训模式,专业设置聚焦产业链,人才培养围绕产业链,招生就业对接产业链,科研成果服务产业链,铸就一所建在能源产业链上的大学。
根据能源学院发展需要,现将公开招聘3名相关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拟招聘共计3个岗位,3名相关人员。
部门名称 |
岗位名称 |
职数 |
招生就业处 |
招生综合岗 |
1 |
招生宣传岗 |
1 |
|
组织人事部 |
综合管理岗 |
1 |
二、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面向各高等学校及全社会公开招聘,即日起将通过在高校人才网、能源学院网站、智联招聘、捷程优聘网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自荐表》(附件2,附上本人照片)、《承诺书》(附件3)及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明文件、获奖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学院邮箱(邮箱地址:zhaopin@scntjy.com)。【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以上岗位均长期挂网,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批适时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岗位满员后不再接受报名。
3.初试(即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岗位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试者,学院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复试环节。
4.复试
复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答辩方式,总分100分(笔试100分,占比40%;面试答辩100分,占比60%)。
(1)复试建议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试(原则上各岗位进入复试环节人数应大于拟聘人数,若复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聘人数,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拟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最终以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面试答辩:由面试考官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复试考官共5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代表组成。
(4)复试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遂宁能源职业学院聚能楼5楼会议室。
5.推荐进入背调、体检及心理测评人员
复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进入背调、体检及心理测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试讲成绩、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复试当天未到场者,其成绩视为零分。
6.背景调查、体检及心理测评
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人员开展背景调查、体检及心理测评。
7.拟聘用人员
依据背景调查、体检及心理测评情况,报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
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入职程序。
9.入职
学院向聘用人员发出通知,聘用人员根据通知至学院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学院及能源学院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等。
聘用人员与遂宁能源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10.上报备案
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时将招聘结果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11.试用考察期和聘期
根据能源学院工作需要及权责一致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聘期均为3年,试用考察期为3个月,包含在聘期内。
试用考察期间,聘用人员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试用考察期结束前15天内,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聘用继续有效;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撤销聘用或调整岗位。
(三)纪律和监督
1.学院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纪检审计部相关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应聘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其他
工作地点:四川省遂宁市。
招聘咨询专线:08252812105
公开招聘应聘邮箱:zhaopin@scntjy.com
监督电话:08252811815
公开招聘监督邮箱:543618859@qq.com。
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并补充完善。
遂宁能源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