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明珠湾管理局)是根据《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设立,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领导,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机构,承担履职区域范围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产业发展等职责,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决策科学、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建设粤港澳合作核心区和国际高端产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为完善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人才队伍结构,充实人力资源配备,根据《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人才遴选方案》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珠湾管理局现面向全国定向招聘港澳籍授薪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明珠湾管理局本次计划招录港澳籍授薪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明珠湾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纪违法行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无外国国籍,无除港澳居留许可之外的其他国(境)外永久居留许可、长期居留许可,无内地户籍的港澳籍人才。
3.2023、2024应届毕业生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教育经历为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的人员需同步持有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其中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仍需提供含有预计毕业时间的在学证明材料,可以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相关材料等。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有良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违纪违法现象;
7、聘用后不构成回避关系(凡与明珠湾管理局高级管理人员、部门正副职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等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9、具体报名条件详见《明珠湾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薪酬待遇
明珠湾管理局本次招聘授薪人员薪酬区间为18万元至35万元,享受法定福利(五险二金),统一福利(通讯、交通、餐费补助、健康检查等)和专项福利(生日、结婚、生育等慰问,节日津贴、培训等)。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履历筛选、考核(人才测评、资格复审、面试初试、面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条件,报名方法和需提交的材料,招聘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09:00至2024年4月2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mzwgz2024.zhaopin.com)进行网上报名。相关信息同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gzns.gov.cn/zwgk/tzgg/)及明珠湾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
3.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考(即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招聘岗位年龄、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4)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认真核对岗位资格条件,特别是关于学历学位的要求,请详见《明珠湾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明珠湾管理局研究后,视情况可减少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也可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
(6)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履历筛选
由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招聘条件,将应聘人员按应届生和往届生分别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和工作经历等客观条件进行评价打分评分,履历筛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应届生及往届生排序中,分别取成绩前15名进入人才测评环节,如该岗位应届生或往届生报名人数少于15人,按照实际报名成功的人数进入人才测评一环节。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考核
1.人才测评
测评包括人岗匹配测评以及职业行为风险测评两部分,测评环节不做筛选,仅为后续面试选拔环节提供参考。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由明珠湾管理局安排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2次(含)。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进入后续的面试程序。
3.面试初试
初试环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面试初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初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对应届生及往届生进行单独排序,分别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环节的人选。
4.面试复试
复试采取面谈的方式,可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进行面谈,通过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履历、业绩(应届生除外)、专长、性格、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岗位匹配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个性等各方面情况,将第二轮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对应届生及往届生进行单独排序,分别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进入下一环节。
5.领导小组研究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应聘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采用第三方背景调查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明珠湾管理局党组审定。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明珠湾管理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明珠湾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任的人员,由明珠湾管理局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在招聘的全过程,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或因应聘人员岗位匹配性不高等原因未能招聘的岗位,经明珠湾管理局党组研究,可在同个岗位进行递补或在不同岗位进行调剂。被调剂人员须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
四、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本人诚信档案。
(二)明珠湾管理局为法定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的,视为熟知并遵守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若有违反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明珠湾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ns_zzrs@mzwgz.cn
2.联系电话:020-22692860-88236(固话转分机);020-390062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3:明珠湾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各阶段应聘人员提供材料清单.xls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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