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安徽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岗位 |
专业 |
需求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音乐学院教学岗 |
音乐与舞蹈学及相关专业 |
1 |
舞蹈本科专业课 |
1.硕士须全日制舞蹈类专业院校毕业,本硕须同为舞蹈类专业,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奖项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2.获得省部级以上舞蹈专业赛事等次奖或编创作品获得等次奖(须独舞,且政府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舞蹈家协会举办)优先。 |
美术学院教学岗 |
美术学类相关专业 |
1 |
承担中国画课程 |
1.中国画方向; 2.本科、硕士均毕业于专业艺术院校。 |
外国语学院教学岗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英语)、翻译等相关专业 |
1 |
承担大学英语、公外研究生英语等课程 |
|
体育学院教学岗 |
体育及相关专业 |
1 |
承担排球教学与训练、足球教学与训练、手球教学与训练等相关课程 |
1.术科教学(排球、足球、手球)等; 2.硕士需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且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项目与报名项目一致; 3.获得省运会前三名及以上成绩; 4.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5.运动员等级为健将级,年龄可适当放宽。 |
体育学院教学岗 |
体育及相关专业 |
1 |
承担体育舞蹈教学与训练 |
1.参加全国体育舞蹈比赛(CEFA、CDSF、CBDF)职业组拉丁前六名; 2.有高校教学经验优先; 3.本科毕业于专业院校。 |
体育学院教学岗 |
体育及相关专业 |
3 |
承担排球教学与训练、足球教学与训练、田径教学与训练等相关课程 |
1.术科教学(排球、足球、田径)等; 2.硕士需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且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项目与报名项目一致; 3.获得省运会前三名及以上成绩; 4.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5.运动员等级为健将级,年龄可适当放宽。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4.硕士研究生在年龄30周岁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公告发布不少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到
(二)资格初审。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笔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网站公布。没有接到笔试通知的应聘者,不逐一回复,敬请谅解。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资格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工作。招聘考核应采取笔试加专业测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可选择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按照有关规定,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考官组,由5-7人组成。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见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考核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按照笔试40%和专业能力测试6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考核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考核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
五、其他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
(二)2024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人事处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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