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邹城市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招聘计划
40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信箱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信箱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校园招聘”现场报名。
时间:
地点:济宁市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
未及时参加信箱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校园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最终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
每人限报1个岗位。信箱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济宁市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邹城市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校开具的规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
(5)《个人承诺说明》(附件3);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谈、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济宁市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
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立医院招聘的为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事项
1、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校园招聘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7-5117336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附件:
1、邹城市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2、邹城市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oucheng.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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