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卫健发[2022]39号)文件规定,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院简介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唯一一所三级乙等综合公立医院,始建于1950年4月,医疗辐射隆阳区及周边各市、县120余万人,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大理大学教学医院,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实习医院,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健康科技学院本科生实践基地,“保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中国医院协会单位会员,隆阳区紧密型医共体28家医疗机构的牵头单位。云南省保山市妇科、泌尿外科、老年医学、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建有云南省“百县工程”二十大中心。
医院占地221.72亩。全院在岗职工1304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70人,高级职称115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9人。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建有云南省“百县工程”二十大中心。建有各级专家工作站36个(省级5个,市级15个,院级16个)+1个劳模创新工作室。有享受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名医”专项人才、云南省优秀模
01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02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人数52人,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岗位需求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03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4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组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及相关工作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或相关从业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或工作实绩突出获奖励等证书)、学术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承担课题等情况)、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注意事项: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二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工作小组采取查看资料、与应聘人员交流方式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择优实行量化评分,择优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即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考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五)确定签约对象
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签约对象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由市二院组织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市二院报到,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签约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和特殊岗位外,不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市二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执行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购买“五险一金”(达到相应条件的给予参编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服从岗位安排,不服从者不予录用。
2.根据《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达到相应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给予3至30万元人才引进经费,分年度考核发放。
3.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3年(其中:给予人才引进经费的录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聘用人员工作服务期未满,个人提出调离或采取离职、辞职等均视为违约,并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05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06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0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教部 0875-2122259
监督电话: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875-3037080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审计部 0875-2191056
附件: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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