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8日,是经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由砚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砚山县建成(含基本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附属商业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包括公租房及附属商铺租金收取、商铺租赁、广告位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业务的经营管理,停车场管理、保洁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保障公司各项工作能更有效率地开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根据岗位需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年限 | 待遇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物业经理 | 1 | 25-35周岁 | 男 | 三年至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享受国有企业员工休假等福利待遇、公司相关薪酬绩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专业要求: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其他要求:1、三年以上大型物业管理相关经验;2、能够组织协调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提升项目品牌知名度;3、参与物业项目前期策划工作,提出项目定位方案;4、具有较强的社交网络和能力。 | 1.持有证书:物业项目经理证、物业企业经理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2.工作经验匹配度高的应聘者不受学历、专业等条件限制 | 1.技能与能力:物业经理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业主、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同时还需要具备出色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解决问题,实现管理目标。2.服务意识:物业经理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道德品质以及强烈的服务意识,始终将业主的需求放在首位,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或以电子邮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邮件名需注明:应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号码;
3.电子邮件地址:251635384@qq.com。
4.现场报名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56号城建大楼一楼七乡公共租赁综合管理部办公室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持各类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本人照片(如电子报名:按上述要求进行压缩并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号码)。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咨询电话:0876-3129331、18387622793(此号码为业务专用号码)。
联系人:秦女士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专业类别报名情况及招聘专业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个人综合素质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1.笔试及面试
(1)应聘简历审核筛选并经初审通过后,将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送考试通知。接到通知后,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以及人员信息表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复试、笔试;
(2)2024年4月10日上午复审及专业笔试,主要审核应聘者专业知识是否胜任岗位需求;提交资料是否与自身情况相符;
(3)2024年4月10日下午结构化面试,主要审核应聘者对国资监管相关制度、国资运作流程的认知情况、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觉悟、接受应聘者关于薪酬福利待遇的相关询问和确认;
(三)考试成绩要求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从最高分进行预录用。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测试及与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综合知识为辅。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环节,不再逐一通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举止仪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性格特征、专业技能和与用人单位的匹配度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
4.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短信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为准。
四、考试结果公示
(一)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将在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体检
按每个岗位类别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砚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所在岗位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
(三)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背景调查、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将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砚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所在专业类别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或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有关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四)劳动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待遇。
2.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每月发放的工资为同等岗位基础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4.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为影响聘用的;
5.其他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3.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5.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6.对未能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七、附则
本公告由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或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执行。
砚山七乡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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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yanshan.gov.cn/view/wgjy/159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