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4月。因单位发展需要,拟招收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等不良纪录;
3.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的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未缴纳过社会保险、非在职人员。京外生源须符合人社部就业落户条件。
6.在校成绩全部合格,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工作地点 |
生源地 |
招聘人数 |
行政管理 |
电子信息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类、广播电视类 |
硕士研究生 |
北京 |
北京 |
1 |
广播影视政策研究 |
经济学类、法学类、新闻学类、图书信息档案学类、电子与信息类、政治学类 |
硕士研究生 |
北京 |
京外 |
1 |
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填写《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粘贴个人近期证件照)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其中《报名登记表》务必以word格式发送。
2.如果有代表作品,可将扫描件一并发送。
3.邮件主题及《报名登记表》均按“岗位+生源+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格式命名,个人简历按照“岗位+生源+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简历”格式命名。
4.报名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对全部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参考者,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两个阶段。
3.考察和体检:列入拟聘用人选名单的人员经组织考察和体检后,择取综合条件最优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4.聘用:聘用人员签订《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聘用合同》,依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招聘待遇
1.录用后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含见习期12个月。
2.报到工作后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在聘用期间出现违反聘用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予以处分。
六、报名纪律
报名者应逐项填写《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不得漏项,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正确填写报名表不予接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公开通报。
报名咨询电话:010-8609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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