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和《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的有关规定》(邵市编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同意,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邵阳经开区”)开展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7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邵阳经开区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市公务员单位中在编在岗并依法依规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并依法依规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时起计算(以录用文件时间为准),或从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4.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3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调工作在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邵阳经开区具体组织实施,邵阳经开区纪工委、监工委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在邵阳党建网(https://www.sysdj.gov.cn/)及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s://jkq.shaoyang.gov.cn/)等渠道同时发布选调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进入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②经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单位盖章);④最新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盖章);⑤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⑥《职位表》中选调职位“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栏有相关要求的,由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报考人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
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投递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对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邵阳经开区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邵阳经开区负责。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考一科。具体见《职位表》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成绩在原途经进行公布。笔试阅卷由专业的机构组织实施,除考试成绩为零分的情况外,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在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入围面试。
3.现场资格复审内容: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最新的任免审批表和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职位表》中选调职位“岗位所需条件”栏有相关要求的,由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报考人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选调岗位拟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符合入围资格复审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对象的确定及成绩要求: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面试对象应按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原信息发布渠道公布。
(六)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
3.综合成绩将在原信息发布渠道公布。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原信息发布渠道公布。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邵阳经开区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九)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邵阳经开区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办理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邵阳经开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为正式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取消选调资格。
3.选调进入邵阳经开区的人员,根据经开区机关实有职数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重要提示
(一)信息发布渠道。邵阳党建网及邵阳经开区门户网站是发布本次选调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须在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邵阳经开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组织者无关。
(六)本公告由邵阳经开区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资格条件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需要咨询的,请与邵阳经开区联系。
本次公开选调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0739-5172601
2.考试咨询电话:0739-5484898
中国共产党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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