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娄东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踏实勤快,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
5.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4)中共党员优先(具体标准见招聘程序)。
岗位二:组织人事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4)中共党员优先(具体标准见招聘程序)。
岗位三: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律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专业;
(4)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
(5)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或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中共党员优先(具体标准见招聘程序)。
岗位四: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
1.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律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专业;
(4)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
(5)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或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中共党员优先(具体标准见招聘程序)。
岗位五:集成指挥中心网格巡查员7名
1.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不限专业;
(4)一线外场工作,适合男性;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具体标准见招聘程序)。
岗位六:社区工作人员4名
1.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机电控制类;
(4)太仓户籍;
(5)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具体标准见招聘程序)。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网址:http://180.106.81.24:8081/gqzp/jobsearch.aspx?t=2
3.请在报名表工作经历一栏中对个人工作经历做具体阐述。
4.报名需上传附件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个人正面免冠照,报考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能体现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报考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选填,包含中共党员证明、退役军人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相关证明等)。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接通知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娄东街道办事处(太仓市郑和中路397号)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
4.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折算40%,面试成绩折算60%,各招聘岗位可根据岗位中的优先录取要求,对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各加0.5分(其中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通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的方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可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从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待遇。享受高新区同类人员薪酬待遇。
五、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有必要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与组织考察等各环节有关信息、通知,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及时至报名网站(www.tcrc.com.cn)相关页面查询、操作、确认,不另行联系、通知。同时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相关通知的友情提示也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同时关注网站信息及短信信息。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另行联系、通知。
3.本简章由太仓市娄东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3528729。(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8771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太仓市娄东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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