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见下表:
人才层次 |
专业 |
岗位 |
名额 |
相关条件 |
高层次人才 |
经济学、法学 |
招商引资岗位,主要从事境内(外)重大项目招引、产业基金招商等工作。 |
1 |
1.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或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强烈责任感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一年及以上双招双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经验。 |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5.一年内为磐安县完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未完成的不得入编聘用。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适用网络报名、电话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
1.报名邮箱:PAtzcjzx@163.com;
2.报名电话:0579-84665789;
3.报名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县政府大院)2号楼407室。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2份;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毕业院校最新排名、双招双引证明材料等)。
5.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时应将原件送引才单位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四)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引进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五)测试
通过面谈,对符合招引专业人才条件的,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
(六)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参照《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县投资促进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八)人才奖励
相关人才可根据《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3号)、《磐安县人才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4号)政策享受人才奖励。
三、其他事项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引才单位开展的每个环节引才工作均需邀请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布有关环节的工作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经过招聘引进各环节后,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拟聘用对象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我县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工资待遇等事项。
3.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引才单位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4.监督电话及信息公示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人才办,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0579-84663399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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