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招聘7名专职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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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的“五院四系”之一。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秉持“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深入推进“法学+”与“+法学”的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善于沟通,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学科专业要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4.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于2024731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71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71以后出生);

6.曾在学校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7.应聘人员与我校教职工无直系血亲关系。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731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应聘者请于20244858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证、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和《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表》(见附件2),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应聘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确保应聘期间保持畅通,如因故影响招聘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请高度重视。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在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岗位适应情况考察

通过审核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岗位适应情况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个性特征。岗位适应情况考察结束后,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及要求在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应首先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评。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由学校组织到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及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报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入校考察期满后可按学校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专职辅导员聘用人选确定后需入住学生宿舍,原则上须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不少于4年。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登陆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及时查看招聘工作后续安排,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三)报名时所提交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招聘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党委学生工作部老师029-88182283

电子邮箱:xfdfdyzp2022@163.com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20244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wupl.edu.cn/gzdt/ggtz/1202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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