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我县镇(街道)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概况请至金堂县公众信息网(www.jintang.gov.cn)查看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金堂县2024年度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连续担任金堂县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两届;
4.原则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男性,196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应当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7.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8.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9.考核招聘时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0.符合《金堂县2024年度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1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成都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5.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7日—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个人报名方式向所在镇(街道)报名,并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等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逐一核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填写《金堂县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镇(街道)党(工)委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统一将初审合格报考者的《金堂县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向县委组织部择优推荐。
2.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信访局等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合格的在《金堂县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面试考核(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和考核考察结合的方式。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满分100分。
3.考核考察:考核考察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注重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
4.确定排序:根据面试考核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成绩确定人选排序。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50%+考核考察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考察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以划定综合成绩分数线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步程序。
5.确定人选: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县委组织部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金堂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考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考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招考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面向群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组织选派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4921509。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共金堂县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室,028-84921511。
十、本公告由中共金堂县委组织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附件:1.金堂县2024年度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岗位表
2.金堂县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报名登记表
中共金堂县委组织部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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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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