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始建于1979年。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院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4A等级平安校园,受浙江省政府委托承办浙江茶业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高水平专业建设,提升学院综合治理能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高校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外公开遴选3名中层领导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1.旅游烹饪系主任(正处级)1名;
2.计划财务处处长(正处级)1名;
3.资产管理处处长(正处级)1名。
二、遴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资格条件
1.旅游烹饪系主任岗位人选:
(1)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旅游管理、烹饪工艺等相关专业背景;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3)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高校管理经验、有团队负责人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2.计划财务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岗位人选: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当具有副处(相当于副处)岗位并有相应职级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2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受过刑事处罚。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25日,学校根据岗位的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面试,直至落实遴选人员。
2.报名方式。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设为“XXX岗位+姓名”)发送至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主要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遴选程序及方法
1.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遴选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的进入面试。
2.面试复选。适时组织专家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复选。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主要工作业绩和教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学校党委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和体检。
4.公示和任职。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履行任职手续。遴选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如遴选岗位无人报名或没有合适人选,作空缺处理。
五、岗位待遇
本次遴选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遴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能报到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次遴选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
4.对遴选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575-8813987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137590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世纪东街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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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gxs.zj.gov.cn/art/2024/3/29/art_1229277733_5285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