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和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8名,其中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二分局5人,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3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30周岁及以下(
4、职位表要求的学历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平桥新闻网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试公告等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方法及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一吋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一份。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报名费3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票据到报名点(平桥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退还报考人员所交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薪酬标准统一为3000元/人/月(包含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和单位部分)。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2、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平桥新闻网站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ypq.gov.cn/html/gonggaogongshi/202404/916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