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招聘教辅岗位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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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学校前身为1941年成立的延安民族学院,1999年、2004年学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2017年进入“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行列。

2009年,习近平同志在视察学校时指出:“中央民族大学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重要地位,为国家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建校以来,学校涌现出以翦伯赞、翁独健、潘光旦、吴文藻、陈振铎、林耀华、费孝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教学名家和学术大师,为国家输送了20万余名各民族毕业生,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繁荣作出重要贡献,已成为践行政治立校的高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阵地、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的基地、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基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地,形成了集海淀、丰台、海南三校区一体化发展的“一校三址”办学格局。

当前,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国家民委党组领导下,学校党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服务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使命,以学科优化调整为核心,以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双一流”建设和整体发展,开启学校发展新征程、开创学校事业新局面。

为打造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聚集、创新开放的学术高地,我们诚邀广大优秀青年人才加盟,共创中央民族大学美好未来!

一、招聘人员类型

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位、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审计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非本校在职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

6.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当年申请办理在京就业相关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辅导员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及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须掌握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根据辅导员入驻公寓要求,计划招聘男性、女性辅导员各50%。

2.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含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会计审计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应届毕业生接收落户年龄等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会计审计岗位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岗位主治医师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备所从事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应届毕业生接收范围

202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

2.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学成回国,且未经派遣、在国(境)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360天以上)、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3.社会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所有岗位招聘人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到海淀校区和丰台校区工作。

辅导员入职后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岗位类型和工作部门。

5.有关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版)》。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2.报名网址: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报名信息中须标明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该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辅导员岗位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适岗考察,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适岗考察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适岗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2.工程实验岗位、图书资料岗位、会计审计岗位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3.医疗卫生岗位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4.考试内容涉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辅导员、工程实验、图书资料和会计审计岗位考试按照国家民委统一要求开展。医疗卫生岗位由用人单位单独组织。

(四)初步人选复审。

(五)体检和考察。

用人单位对初步人选思想政治表现和档案进行审查外调;初步人选按要求进行体检。其中:辅导员岗位按照复审通过的岗位与初步人选1:1.2的比例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外调和体检。其余岗位按照复审通过的岗位与初步人选1:1的比例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外调和体检。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

(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和中央民族大学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如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初步(建议)人选资格、拟聘(建议)人选资格或适岗考察、审查外调、体检不合格,可视情况按照考核考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不予递补。

五、招聘人员实施预聘制管理

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学校对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实施预聘制度。预聘期满未能达到相应长聘岗位条件者解除聘用,具备长聘岗位申报条件者可转为长聘人员。

六、招聘人员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按规定解决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北京户口。

2.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学校发放基础绩效工资,二级单位根据个人贡献发放奖励绩效工资。

3.为子女提供附属幼儿园和附属中学(含初中、高中)优质教育资源。

4.按规定配租丰台校区保障性住房。

七、联系方式

1.人事处咨询电话:010-68932319;

2.招聘网址技术支持电话:18600864833;

3.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需求表。

中央民族大学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404/t20240403_516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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