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宁海县人民法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纳入县编外用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信誉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4.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7.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
报名方法: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nhfyzzc508@163.com(邮件名:姓名+应聘某岗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和户口簿;③毕业(学位)证书;④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⑦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或者照片格式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五、面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用工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法院公告”栏目(/col/col4619/index.html)、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就业招聘”栏目(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3236/index.html)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时与原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中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前5名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
(三)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5997909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59979098。
附件1: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宁海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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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hfy.gov.cn/art/2024/4/1/art_4619_632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