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科发展,推进人才梯队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带头人,博士和业务骨干。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拟引进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带头人20人,博士5人,业务骨干34人。
二、引进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符合应聘岗位、学历等要求,具备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实绩突出;
4.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学科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团队建设和管理能力。担任全国专业学组委员或省部级专业学组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优先考虑。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能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4.具有国内三甲医疗机构工作经历,担任科主任者优先。
(三)业务骨干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熟悉专业发展方向,具有专项特长。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4.具有国内三甲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将《2024年榆林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主要学术成就等相关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后发送至指定邮箱:ylszyyyrs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XXX学科带头人/XXX骨干人才。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所通知的时间、地点前来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小组主要由院公开招聘专家成员组成,纪检全程监督。
(四)资格复审
由榆林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进行资格复审,并收取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所有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出现空缺可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学历、征信、信用、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书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学科带头人、博士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业务骨干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加绩效。
五、联系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请与榆林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刘老师0912-3234313
地址:榆林市新建南路曹辣肉下巷12号榆林市中医医院行政2楼人力资源科。
附:《2024年榆林市中医医院公开引进学科带头人博士业务骨干报名表》
榆林市中医医院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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