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24年4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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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4-09
  • 截止日期:2024-04-15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一、中心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是江西中医药大学于2003年创办,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设立,江西省民政厅同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中心依托学校办学资源、医疗资源及专业特色,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以及临床经验丰富、专业基础扎实的师资,是我省中医药知识与技术类、健康养生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权威机构。近几年来,中心致力于传播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等,建设了一批品牌培训项目,为社会培养了“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中医药人才2万余人。2022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二、招聘计划

岗位编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1

行政助理

3

医药类、公共卫生类、新闻类、教育学、管理类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

信息技术

1

计算机类(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市场开拓

1

专业不限,医药类、公共卫生类优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凡有意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应聘人员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扫描件制成压缩文件包,以“姓名+职业技能中心+xx岗”命名)发至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文件包大小不超过30M。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91-87119966;

3.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学院将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布。

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需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开具时间在2023年8月以后);

3.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在指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心理测试主要对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面试采用线下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情况。面试总成绩10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将在学院官网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廉洁自律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九、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采取与人才交流中心(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中心用工的方式,聘期三年。薪酬待遇按照“以岗定薪”的原则,实行合同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791-87119966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56号

附件:《江西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岗位应聘申请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xrcfw.com/news/page/122472733583671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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