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年薪制”辅警)4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心理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
(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六)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及年收入
岗位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九)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二)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十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4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正反面打印《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格式不得变动),完整填写,并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将报名表、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资质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退伍证等资料扫描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610326981@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具体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络协管、航空器驾驶岗位报名咨询电话:87062380,俞老师。数据研判岗位报名咨询电话:88155013,屠老师。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1:3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质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任一项目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取消笔试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2。
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心理素质测评、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职业抗压能力的测试,委托第三方进行线上答题,采用合格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二)笔试(仅网络协管岗位)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机考方式进行,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三)专业技能考试(仅航空器驾驶和数据研判)
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是对实际操作能力、技能熟练程度、应对能力的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心理素质测评和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入围面试
根据心理测评结果、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安排
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八、考试总成绩
网络协管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航空器驾驶和数据研判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统一公布,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男子10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九、体检、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3。
(二)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经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十、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其诚信档案。
(二)就业人员应在入职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按时办结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符合“年薪制”管理情况的,将予换岗并调整薪酬。
(二)薪酬由市、区财政保障,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年薪制绩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评、心理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再次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七)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报名应聘。
(八)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是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九)本次招聘涉及的考试,市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宁波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XTT5TV_QhYjMyRrPXZAn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