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4年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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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医院党委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年开展),本年度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是新疆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也是内、外、妇、儿等各学科专业齐全、设备完善,医疗服务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医院。医院曾多次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连续多年被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和健康报联合授予“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荣获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建院六十七年来,在几代人的潜心付出、竭诚努力下,医院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现占地面积46100㎡,医用建筑面积近11万㎡,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全疆最大骨科单元,最全骨科亚专业,最大年骨科量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形成了以骨科、脊柱外科及其亚专业为核心学科群;心血管、神经科、消化呼吸等专业为支撑学科群,功能、检验、医学影像为辅助学科群的三级学科群体系。为全面满足骨伤、骨病领域患者的中、西医,内、外科的全方位治疗需求,医院骨科专业构建形成了“一所四中心”专业平台,即脊柱外科研究所、脊柱外科中心、骨科中心、骨伤康复中心、骨科实验中心,其中脊柱外科研究所是西北地区首家脊柱外科研究所,同时设有全疆唯一小儿骨科,骨病矫形(足踝)外科等科室。

医院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中国好医生”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天山英才医药卫生领军人才2人、医药卫生中青年骨干8人,天池英才领军人才1人、青年博士1人;新疆医科大学新医名医1人。先后从浙江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国内知名院校柔性引进专家11人。

医院获批1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2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骨科、临床护理)、1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运动医学);医院为国家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明天计划”定点医院;与吉林大学各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建立对口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关系;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与研究中心、中国矫形外科杂志新疆采编部设在我院。

医院作为新疆医科大学的临床教学医院,设有10个教研室,承担着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5+3”一体化、放射医学、临床药学、检验技术等多个专业的理论及实习带教任务。医院为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培养点,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医院高度重视临床教学培养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学科建设、改善教学环境等途径,努力培养德高术精、全面发展的卓越型医学人才。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始终秉承“仁爱、精诚、博学、创新”的院训,瞄准目标锲而不舍,锚定发展凝神聚力,以更加昂扬的斗志聚合发展之力,积极践行“大专科、强综合”的发展思路,不断增强内涵建设,向着“立足新疆,辐射周边国家,在西北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建设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四、引进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4月8日(含)后出生。

五、薪资待遇及政策支持

事业编制,除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外,按照《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符合第一至第五层次的人才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年薪40-100万元/年、安家费20-80万元或配备周转房一套(在院期间免费使用)、科研配套资金40-100万元。

2.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项目。

3.医院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研究生导师聘任、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4.欢迎有入职意向的高层次人才来医院考察,可报销来院考察交通、住宿费。

六、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下载并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

3.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以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后发送至指定邮箱(xydlfy@163.com)。

4.我们将在收到邮件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符合条件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

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含试工考核)

应聘人员在应聘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组织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40%+试工(含试工考核)×60%。

(四)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五)考察

1.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拟聘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91-2639093(田老师、巫老师)

2.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39号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633120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3.报名材料清单

4.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表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2024年4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404/f8b770385546481f8262aca0601445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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