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仲裁委员会是由永州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9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经湖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依法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工作需要,永州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仲裁秘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仲裁秘书2人。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不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队协作能力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仲裁秘书和书记员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案件的立案、咨询、仲裁文书的送达;
2.负责所承办仲裁案件的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裁决案件,处理各类仲裁文书;
3.负责庭审记录和整理卷宗;
4.完成仲裁委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的优先;
2.有从事过法院审判、检察辅助工作和其他法律实务经历的优先;
3.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
(四)不予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五、工作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3000元/月,转正后4500/月(含个人自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部分)。工资待遇将随工作年限和业务发展相应增加。
(二)福利:五险;双休、法定节假日休;工会福利。
(三)转正后负责的仲裁案件获取仲裁秘书报酬;并享有年度考核绩效奖励等。
(四)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3日起至4月30日止。
七、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仲裁秘书报名表》发至永州仲裁委员会邮箱 YZZCW8379133@163.COM,发送确认后请电话告知联系人。应聘者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永州仲裁委员会,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翠竹路交叉口印象巴厘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蒋岳峰18974691189。
永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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