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7名专业技术人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组织我市医疗卫生类招聘工作小组赴海口市海南医学院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采取面试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行程安排
(一)活动时间:2024年4月13日
(二)活动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宋子文体育馆
(三)活动内容:
参加2024“海南学子就在海南”留才行动——海南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招聘会(医疗专场)
(四)现场报名:上午09:00—12:00
(五)具体联系人:
吴老师:15120707517(市人民医院)
司老师:13118938683(市中医院)
黄老师:13876428421(市妇幼保健院)
(六)考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请关注琼海市人民政府网信息。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参加招聘活动,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只接受现场报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考试结束后及时出具毕业证明”)。
(5)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2日至200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2日以后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请参看附件中各个类别相对应的专业目录。
(三)考试(考核)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对其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答辩成绩按100分计。
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委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我市空编情况,可申请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1: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卫生类).xls
3: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样本).xlsx
海南省“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暨琼海市
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qionghai.hainan.gov.cn/xxgk/gsgg/202404/t20240407_3639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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