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行政机构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聘)2名工作人员,其中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行政机构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行政编制1名;临海市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聘)对象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行政机构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行政编制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临海市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选调(聘)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公务员要求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4月8日(含)。
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4月8日(含)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聘)的情形。
二、选调(聘)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面试;4.考察;5、体检;6.公示;7.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政府大楼1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112470。
4.报名所需材料:《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行政机构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5.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聘)资格。
四、选调(聘)办法
1.资格审查。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各岗位计划数或者取消本次选调(聘)计划。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调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选,并在临海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对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直属行政机构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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