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创建于1984年,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是国家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国家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单位、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获批呼吸和共病全国重点实验室,是北京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的临床医学院,是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与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多所医疗机构和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附设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医院综合实力雄厚、专科阵容强大、名医名家汇聚、医疗品质一流,2022年度复旦版及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医院综合排行榜均位列全国第29名。
进入新时代,医院迎来了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的新机遇。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科综合实力,医院研究决定,面向全球诚聘高层次人才及骨干人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医疗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组织领导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详见《中日友好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以纸质形式或邮件形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日友好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业绩信息统计表》(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交至: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教学楼40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ryhyyzhaopin@163.com。
四、相关事宜
获聘高层次人才在薪酬待遇、科研经费、研究平台、团队组建、研究生招收、申报科研或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获聘骨干人才按院内同级别人员享受待遇。符合京外调干条件者,按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联系方式: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
杜老师010-84205702
代老师010-84205926
徐老师010-84206016
附件:
中日友好医院
2024年4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ryhyy.com.cn/zryh/c100024/202404/031ca6ae519646bba78910928eda1a56.s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高才医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xrc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