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2022年5月更名为文化艺术教育中心,为正处级建制单位,具有开展美育课程教学、美育文化研究、文化艺术活动及美育平台搭建等职能。中心现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文化艺术通识课程100余门,有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陕西传统音乐传承发展基地、中国传统瓦作博物馆等平台。中心多次获批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社科基金、教育部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成果等科研项目,形成一批优秀原创文艺作品,为学校“文化铸魂工程”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因中心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学者前来应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岗
招聘人数:教学人员2名(理论科研方向和艺术实践方向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爱岗敬业;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理论科研方向要求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为文艺学、艺术学理论或音乐学,艺术实践方向要求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为戏剧与影视学(编剧、导演)或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表演、舞蹈方向),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4月10日前取得;
5.应届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6.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引进教师准长聘岗位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及学术水平要求;
7.本校在聘人员不得申报;
8.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8:00(以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姓名-应聘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命名发至报名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应聘材料按顺序依次为: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单位证明);⑤近五年发表论文及收录情况、科学研究情况、获奖证书、音视频等证明材料。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2.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综合应聘人员教育经历、专业相关性、学术业绩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试讲及面试环节人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试讲及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人岗匹配程度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体检与政审
拟聘人员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复审资格条件,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
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只接受指定报名邮箱接收的应聘材料,不接收其它形式的应聘材料。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刻意隐瞒不如实告知相关情况或不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招聘程序,未能按时参加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须提供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对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档案,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任类型与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引进教师准长聘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聘用管理,享受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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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c.xauat.edu.cn/info/1275/40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