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常州市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社会化用工1名。
岗位表-1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文化馆事业,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4.限常州本地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法务工作人员1名
从事法务相关工作。
2.资格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0日后出生);
(2)法律类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
2.应聘人员填写《常州市文化馆社会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户口簿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核。
若考生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四、考核
(一)笔试
1.时间:
2.地点: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形式及内容:采用闭卷形式,考查行政能力、《宪法》、《民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内容。
(二)面试
1.时间:
2.地点: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按达到合格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体检
以所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录用的应聘人员将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3.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费用标准”、“常州市文化馆社会化用工考核办法”核定工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常州市文广旅局组织人事处85682362
咨询电话:常州市文化馆办公室86682731
常州市文化馆
附件下载:
附件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zswhg.cn/news/5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