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是应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理工类应用型人才之需,教育部2013年4月18日正式批准成立,在原贵州工业大学校址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体,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理工类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汇聚一批优秀博士来校工作,学校长期开展博士引进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符合贵州理工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需求(具体需求见附表),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或较大发展潜力的博士,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二)在国内一流学科或国家级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按“一人一议一策”方式引进的,可根据其科研水平、科研业绩、工作任务等情况,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人才津贴、科研启动费等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为:
(一)安家费:20—50万元(含贵州省住房补贴,省级人才计划及以上获得者另议)。
(二)住房补贴:按照贵州省政策执行。
(三)人才津贴:按照贵州省政策执行。
(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5—3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10—30万元。省级人才计划及以上获得者另议。
(五)配偶工作:在学校编制还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符合安置条件的配偶安置事业编制内工作。
办理完备案手续(调动手续),且拟引进博士到校入职并签订工作协议后,按下列方式兑现:
1.安家费:一次性兑现60%部分;按任务完成情况分年度兑现40%部分。
2.住房补贴:按照贵州省人才政策执行。
3.人才津贴:按照贵州省人才政策执行。
4.科研启动费:按贵州理工学院科研启动费有关规定执行。
5.安置配偶编制内工作: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配偶编制内工作的相关审批手续。
(一)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博士洽谈,协商引进工作任务。
(二)用人单位教授委员会审核提出引进意见。
(三)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引进初步意见。
(四)用人单位将《贵州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岗位审批表》报人事处。
(五)人事处初步审核,经各学院分属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提出学术评价意见及待遇意见后,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根据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提请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一)按“一人一议”方式引进的博士,实行协议管理。博士与学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在协议中约定。
(二)按“一人一议”方式引进的博士,除参加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外,须按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按“一人一议”方式商议的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按照当前贵州省规定,其中住房补贴15万元免缴个人所得税,若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引进博士若安置配偶事业编制内工作的,其配偶的条件(学历、学位、资格、年龄等)须符合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且配偶来校的工作部门及聘用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
(三)联系方式
详见招聘计划表
学院 |
需求学科(一级学科) |
需求研究方向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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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
化学工程与技术(磷、煤化工、材料化工、固废处理、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新能源发电)、氢能、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吴承燕 13628566572 260422641@qq.com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0802) |
机械制造 机电一体化 |
魏宏静 18608568392 532793643@qq.com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100871) 应用经济学(100202) |
系统科学、系统工程、管理科学、物流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金融工程、数学、经济学和行为科学、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国民经济运行、区域经济发展、金融财政运行机制及规律、产业经济发展、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等 |
杨楠 18684108363 yangnan0931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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