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浙江省青田县中学(以下简称青田中学)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青田中学地处具有“华侨之乡、石雕之乡、名人之乡”美誉的侨乡青田,学校创办于1939年春,校园占地面积200多亩,现有51个教学班,2000多名在校生,224名教职工,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现代化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青田中学正式公办高中教师,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的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青田中学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为18至35周岁(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青田中学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3.网络报名方式如下:
①点击网址进行报名: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60ce917a10a039fea87738b
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③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
网址查询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60ce917a10a039fea87738b
查询二维码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4.报名时须上传或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盖好院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盖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4)荣誉证书、大学期间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师范生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青田县户籍(生源),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5.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应聘人员于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青田中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生证明、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测试: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测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青田中学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2024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
2.青田县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青田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和青田中学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5.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青田中学组织实施。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青田中学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青田中学0578-6503008、0578-6909007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22583、0578—6824892、0578—6835193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6822270
监督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30329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6768136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浙江省青田县中学
附件1:青田中学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招聘条件 |
1 |
高中 语文 |
1 |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学方向)、语文教育、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文学教育。 |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专业相符或相近(要求本科入学分数线在一本线或一段线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2.“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师范类高校(师范类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符合上述条件的青田县户籍(生源)毕业生,毕业时间放宽到2021-2023年。
|
2 |
高中 数学 |
1 |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数学、学科教学(数学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基础数学、数据智能分析与应用、数学教育、数据科学。 本科:数学及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数理基础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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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中 物理 |
1 |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教育学方向)、物理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 本科: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注:招聘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ngtian.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