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以下简称“体工大队”)隶属云南省体育局,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从事竞技体育训练,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培养和输送运动技术人才,完成每年的全国性和国际比赛任务。
根据大队发展和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体工大队运动康复岗位,1名。
(二)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至40岁;专业为医学-中医学类-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医学-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学;熟练掌握运动创伤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工作细心严谨,认真负责,执行力强,有1年以上省级运动队跟队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工作时间:与运动队训练工作时间一致。
(六)工作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峰街1906号。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用工方式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社会聘用形式,性质为编外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体工大队与体工大队建立劳动关系。
四、岗位薪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的岗位薪酬待遇为实发工资4000-10000元(具体根据职称和工作表现来定薪)。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聘用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第二年薪酬待遇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可相应调整。
五、日常管理:参照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体工大队招聘邮箱,邮箱:378982376@qq.com。应聘者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信息不真实,经核实后,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后确保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三)资格复审:
(四)面试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采取技能实操考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考官由体工大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面试通过后,安排考察。技能实操考试分数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面试。
(五)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体工大队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犯罪记录等事宜。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经体工大队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果合格,将在体工大队公众号发布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程序安排试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需签署保证材料,对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收取后不予退还;
(三)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需有效、准确,如因应聘者原因造成无法及时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拟聘人员若出现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未按规定时间入职等情形,则从其他面试者成绩中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举办培训班。
(六)本招聘方案在体工大队公众号公开。
(七)本招聘方案由体工大队负责解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871--67492286
联系人:朱兰
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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