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2]20号)文件,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就业服务站,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工作的要求,经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决定为我县就业服务站开发21个公益性岗位,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5、就业创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调查和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局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局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交社区或村委失业一年以上有关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3份;
7、《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份;
8、《吉县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份;
9、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10、“健康码”和“行程码”(彩色)A4打印件1份。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领取准考证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注:前来报名人员请佩戴口罩,并出示“行程码”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面试: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用工作。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凭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成绩公布及拟定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招用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拟定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名单。
(三)体检:招用人员确定后,对招用人员统一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合同签订: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录用人员不得安置重要岗位,主要安置在窗口服务、后勤服务和辅助性社会管理服务等岗位。
五、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六、注意事项
(一)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招用人选确定后,因体检标准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咨询电话:0357-7930212
附件:1.吉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
吉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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