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招聘岗位:仲裁员
招聘方式:兼职
招聘人数:1名
聘用期限:3年(2024年6月2日-2027年6月1日)
工作职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案件的调解、仲裁及仲裁相关文书制作
主要工作地点:顺义区AMB大厦A座6层
补贴待遇:根据仲裁案件开庭调解、仲裁情况,调解、仲裁完毕一件案件,每名参与调解、仲裁的仲裁员发放补贴3500元-4500元(含税)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纹身;
3.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后出生);
4.自愿从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具有忠诚、奉献的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个人信用;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在学信网上查到学历信息)。
(二)不同职业、专业领域报名人员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满五年;
2.从事法律工作或者人民调解工作满五年;
3.在当地威信较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居民。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2024年4月19日17:00,报考者可以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报名邮箱(syqzcw@163.com)注明:应聘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姓名。报名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申请材料均须应聘者自行预览确认,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扫描件(或照片)1份,原件填写完整准确、并粘贴2寸白底彩色照片,本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1份(身份证需正反两面扫描);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模板见附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各1份;
(4)本人手写签字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原件扫描件(或照片)1份。
(5)个人征信报告。
※网上资格审核初审结束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合格人员(初审不合格人员将不予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和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以网站公告为准。若因本人原因未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复审,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并粘贴2寸白底彩色照片,其中本人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均须复印);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模板见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手写签字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原件1份。
(5)个人信用报告。
(二)面试
1.根据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组织面试;报名截止日期后7个工作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以“顺义网城”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公示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义网城”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或其他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工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89443808;联系人:仇春华;
咨询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每日9:00-17:00)。
北京市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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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bjshy.gov.cn/web/gggs/zpgg/qtzp/150075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