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晟集团)是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企业,主要从事房屋工程建设、房产开发、金融产品运营、国有资产专业化经营管理和服务等业务。集团下属子公司江苏腾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海物业公司)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态度端正,志愿在国有企业工作;
2.综合素质较好,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适应相关岗位履职的资格条件和专业技能;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岗位要求及人数
具体要求详见《江苏腾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劳动关系及薪酬待遇
1.所有正式录用人员要服从公司内部考核办法,实行聘任制,实施一年一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报酬:4000-12000元/月(按相关薪酬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4楼1406(东海大道东69号)
3.单位联系人:许其虎;联系电话:0513-88932169。
4.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海安市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
(二)资格审核
1.开晟集团负责资格初审,开发区党群局负责资格复审。
2.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
3.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4.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2.应聘人员须一次性提交报名资料,后期不接受补交。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与《2024年海安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第二批)公告》、《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批次重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六、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1.考试形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招聘单位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开考比例为1∶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相应要求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数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3)加分:详见《江苏腾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加分项就高不就低,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经用人单位确认后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513-88925381,0513-88932197
咨询电话:0513-88932116
八、本简章由江苏腾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苏腾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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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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