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宝安区审计局2022年6月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宝安区审计局2022年6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非全日制学历的需出具学历验证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审查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岁,报考人员必须是
4.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
5.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要求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报考者必须是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选聘公告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宝安区审计局政务邮箱baqsjj@baoan.gov.cn,邮件名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联系人:索小姐,电话:0755-29996373
4.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2022年6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
(6)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7)证明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专家组,结合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若只有1人通过资格审核的,可直接通过考核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宝安区审计局在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解释。
区审计局咨询电话:0755-29996373
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2022年6月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附件2: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2022年6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aoan.gov.cn/basjj/gkmlpt/content/9/9887/post_9887612.html#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