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省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为“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全省计划招募3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服务期为2年。报名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募岗位和资格条件等。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普通高校香港、澳门、西藏籍(包括西藏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招募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支教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不能确保服务期内能连续服务的人员;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名期间每天通过系统发布一次招募岗位报名人数;最后一次发布时间为报名截止前2天,并公布无人报名岗位情况。
(二)个人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
(三)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个人报名确认的人员请于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
报名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认定及处理。
(五)确定第一批招募对象
1.对各个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2.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按原岗位报名人员分数依次递补,递补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六)确定第二批招募对象
(七)公示人员名单
将拟招募对象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八)派遣培训
根据各市“三支一扶”办通知,7月中旬前,“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资料,未取得毕业证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教师资格证、合格的体检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报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补录
如因公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导致岗位空缺的,省“三支一扶”办将适时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工作原则上进行一次,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报名人员成绩进行。
附件1:2024年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指南.wps
附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docx
附件6:广东省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联系方式.docx
广东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408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