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厅属省第一、第二、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原省退役军人总医院、省优抚医院、省荣军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编制595名,现有工作人员535名。地点: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281号。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是一家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担负着全省四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休养、医疗、康复和部分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的诊疗、康复任务,同时为社会病患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占地140亩,建筑面积61000多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现有职工74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10人,其中高级职称210人,中级职称227人。医院建有1个邢台市重点学科:老年病学科;2个邢台市重点发展学科:康复医学科、肿瘤学科。拥有西门子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西门子64排CT、联影320层CT、大型血管造影系统等大中型医疗设备。
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优抚医院)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编制318名,现有工作人员294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122号。河北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优抚医院。拥有南北两个院区,占地面积2.5万平米;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设有老年病科、康复科、内科、外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等医疗医技科室33个,以及假肢矫形、康复辅具、老年养护三个中心。医院拥有西门子64排128层螺旋CT,西门子核磁共振,美国GE全数字化乳腺钼靶,美国锐珂DR,日本岛津遥控数字胃肠机,日本东芝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五分类血球分析仪,飞利浦超声诊断仪,PENTAX内镜主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康复科、老年病科、老年养护中心作为特色优势科室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
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原河北省荣军医院)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核定编制418名,现有工作人员374名。地点: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2396号。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残疾鉴定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优抚医院,是河北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卫生康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北省社区康复医学会精神心理康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医院始建于1951年,占地503.17亩,建筑面积5.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选调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通过录干、转干等方式取得干部身份的,录干、转干符合政策规定。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工作经历等。
5.选调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在35岁以下,拟选调精神科医师、康复科医师(康复治疗师)、外科医师岗位的最高不超过40岁;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不超过45岁;正高级职称且拟选调精神科医师、康复科医师(康复治疗师)、外科医师岗位的最高不超过50岁。(年龄、任职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
6.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岗位日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提拔任用任职试用期未满一年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条件:
3所医院共选调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
1.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3名)
外科医师3名。外科副主
2.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5名)
①精神科医师2名。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具有副主
②
③口腔科医师1名。口腔医学专业,具有副主
3.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12名)
①精神科医师3名。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具有副主
②中医1名。中医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副主
③康复治疗师2名。康复治疗学专业,具有康复医学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④医学影像医师1名。医学影像学专业,具有主治医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执业范围为影像专业。
⑤临床药师2名。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具有临床药师资格和主管药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⑥临床营养师1名。医学门类营养学或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具有临床类
⑦心理治疗师2名。临床医学专业,具有临床类
五、选调程序
通过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hebei.gov.cn/)、河北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网站(https://www.hebtyjrzyy.cn/)、河北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网站(https://www.hebrj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通知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登记表。
②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职称资格证书,有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
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材料等。
网上提交材料的,需面试前一天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初审条件的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281号(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人事科);网上报名邮箱:lhy4488@139.com。
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85号(河北省优抚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401室);网上报名邮箱:yyrsk2004@163.com。
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2396号(河北省荣军医院人事科);网上报名邮箱:hbrjrsk@163.com。
3.资格审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组织各选调单位,根据招调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按要求提供报名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本次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调单位制定面试方案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核准后组织实施。接到面试通知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根据选调岗位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命题。评委对面试人员现场综合表现,并分别结合面试人员技能操作、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确定体检人员。按1:1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选调单位分别组织。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四)办理调动等手续
为拟调人选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落实有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指导各选调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90693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0319-2291186(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0311-66788812(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
0312-2153197(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6952(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
0319-2292229(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纪委办公室)
0311-66788811(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纪委办公室)
0312-2153319(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3所医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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