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和《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等政策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局拟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安置在全县有需求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范围
面向城乡居民服务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及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要求
用人单位如有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需求,可向人社局提出申请。原则上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使用公益性岗位数量不超过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的5%,事业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数量不超过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的10%。
用人单位岗位申请
用人单位提供《浑源县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1)、用人单位承诺书(附件2);
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浑源籍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9】49号)的规定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四、人员待遇
1、生活补助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2、社保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集体部分,个人部分从当月生活补助按月扣除。
3、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相关待遇。
五、人员管理
1、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并报人社局备案。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3、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招用单位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
4、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每月向人社局报告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工作情况(《公益岗在岗情况表》附件3)。
5、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间主动辞职、被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
6、公益性岗位人员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2)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3)因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出规定期限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或无法继续工作的。
8、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一个月之内报人社局备案。
六、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等环节组织招聘。
(一)个人现场报名
报名携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附件4)、《浑源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承诺书》(附件6);
2、按认定就业困难类型提供如下资料:
(1)零就业家庭: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号;
②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提供本人父母及其他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已婚提供配偶及结婚证);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号;
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号;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在仍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号;
②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申报资料现场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小组对就业困难情况进行复审把关。岗位申请资料由岗位申请审核小组负责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公益性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有关要求
1、各符合招聘报名条件高校毕业生,按通知要求本人报名,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有关政策,一经发现,清退出公益性岗位,并列入失信记录。
2、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安置、聘用、监督的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
1、报名时间:
2、招聘人数:5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录用,招满为止)
3、公益性岗位申请单位报名地点:人社局一楼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地点:人社局一楼
附件5浑源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表.xls
浑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unyuan.gov.cn/hyxrmzfz/gkzp1/202404/2fb74260255647fc98fa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