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招聘食品检测工作人员1名,采用购买服务形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为化学分析、理学-化学类、理学-生物科学类、理学-生物技术类、工学-化工与制药类、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工学-生物工程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机关、事业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有县级及以上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或药企检验部门工作经历;
2.有色谱领域检验工作经历,会操作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及其前处理;
3.主持县级及以上食品类科研项目;
4.在国家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食品检验相关论文;
二、福利待遇
全年8-9.6万元(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7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打包发送到苍南质检院邮箱cnzjy07@163.com,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进行面试环节,初审未通过的,不再通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②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人数低于3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与实验操作考核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是否有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前三名进入实验室实习阶段,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苍南县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实习期结束后择时进行实验现场操作考试,实习期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验考核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具体通知将在温州人才网发布。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实验操作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如实验操作考核成绩亦相同,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四)按规定办理相关劳动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离职需要提前三个月申请;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负责解释。考试咨询电话:0577-68802001(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附件: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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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7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