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处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员(2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岗位职责
岗位1:
1.负责学生军事武装工作,拟定和实施军训工作计划,与属地人武部密切联系,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做好军训考核与表彰。
2.负责学生征兵工作,组织好征兵政策宣讲与动员,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推荐和直招士官推荐,协助属地人武部做好征兵咨询、报名、审核、体检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学生应征入伍。
3.负责安全教育、就业指导、军事理论课教研教学工作。
4.协助“军魂在贸院”项目办工作,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开展。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2:
1.负责校友联络工作。做好校友信息收集、整理与更新,加强校友联络与关系维护,组织策划和执行校友联谊活动,邀请典型校友返校宣讲,为校友提供服务和支持,推进校友文化传承与推广,整合校友资源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2.负责毕业生追踪工作。做好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工作,了解毕业生就业发展现状,评估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动态掌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对学校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任职条件
1.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
2.中共党员;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基础,优秀的协调沟通能力,服从组织管理;
4.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分析判断能力,富有亲和力,善于沟通和团队协作;
5.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强文字撰写能力;
6.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生处-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职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4.考核面试时须携带材料:一式5份,包括:应聘信息登记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简历+佐证材料(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星月023-642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