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瑞昌市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报考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
2.数量:5名
3.要求:限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4月1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往瑞昌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506室报名。
报名地点:瑞昌市赤乌中路5号;联系电话:0792-4229271。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后准予考试。
五、招聘程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两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分值比: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统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1.笔试。
(1)初定笔试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点半至11点
(2)笔试地点:城管局三楼会议室
(3)笔试科目为城市管理相关知识
(4)按笔试成绩1:2最终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入闱资格复审人选并予以公告。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录用后参照现有聘用协管员待遇执行。
2.单位食堂工作日提供早餐和中餐。
3.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为工作人员提供制式服装。
七、其它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2.试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安排到岗工作,此次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两个月。
本次招聘工作由瑞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瑞昌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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