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梁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九保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社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热爱民政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年龄45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
7.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8.具备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能力,有新闻及文稿撰写能力;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或有在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经验的持证社工。
2.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专业。
3.热爱社会工作,在规定期限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工作认真仔细,有亲和力、责任心强,能主动对接各项工作。
5.能熟练操作PPT、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及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三)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梁河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公示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
梁河县民政局二楼慈善和社会工作股办公室。
4.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现场填写《报名表》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1.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明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
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设开考比例,达到开考比例的(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到20人以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
②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方可开考。
③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①面试形式:由梁河县民政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面试,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②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③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④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梁河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dhlh.gov.cn/mzj/Web/index.do公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⑤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梁河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dhlh.gov.cn/mzj/Web/index.do进行公示。
三、体检
(一)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体检由梁河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梁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时间请关注“梁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dhlh.gov.cn/mzj/Web/index.do公布的招考相关信息;
(四)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四、递补
(一)体检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二)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以持社会工作师等级高者优先递补;若成绩和持证等级一样,中共党员优先录取。如各情况均相同的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公示与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在“梁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dhlh.gov.cn/mzj/Web/index.do进行公示后,由梁河县民政局印发录用人员名单的通知。乡镇(街道)示范社会工作服务站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月;转正后,待遇根据《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计算指南》,按不低于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执行。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梁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段先生1478734103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692-6161346
梁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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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dhlh.gov.cn/rsj/Web/_F0_0_5RA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