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沙洋县乡镇卫生院拟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根据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沙洋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89名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招聘单位范围。全县12家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基本原则和方式
招聘对象范围内的89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中,对于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对于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沙洋县2024年度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9人,其中五里铺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12人,十里铺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6人,纪山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6人,拾回桥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9人,后港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9人,毛李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4人,李市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6人,马良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9人,官垱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7人,高阳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7人,沈集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10人,曾集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4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沙洋县2024年度面向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岗位一
览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时间截止4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按照公告时间自行在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及资料初审工作均由考生工作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负责,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
3.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沙洋县2024年大学生村医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沙洋县2024年度面向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资格复审认定表》(附件3)一式二份,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二份;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以及提供其它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2024年4月25日,各镇卫生院将辖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资料送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报送《沙洋县2024年度面向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资格复审认定表》(附件3)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负责,指定专人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报名、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后记录在案证实。
5.准考证发放:对于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乡镇卫生院)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2.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4年4月27日上午8点半至结束。
(2)地点
沙洋县汉上实验学校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答题时间10分钟之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并亮分。本次专项招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业绩考核
1.对象: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2.时间:2024年4月26日。
业绩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
(四)体检、考察
对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业绩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对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并向县卫健局党组报送考察报告。
(五)公示、备案
拟聘用人员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和沙洋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a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它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可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面试须知》(附件4),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进行身份确认和抽签。开考前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24-8565855(县卫健局基妇股)
0724-8564144(县卫健局人事股)
举报投诉电话:0724-8568012(县人社局)
附件:
沙洋县卫生健康局
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ks.jingmen.gov.cn/zwgk/zygg/2024-04-22/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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