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甘洛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甘洛县县属国企工作人员2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甘洛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在职及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应当在
招聘范围中的“面向全国”“面向全省”“面向甘洛”是指截至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详见《岗位表》)。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nluo.gov.cn/]及其他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渠道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网络报名时间
(三)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至报名当日,前后时间要连贯),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岗位表》中“其他”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人员本人相符。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本次网上报名只进行照片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对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的咨询电话。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含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缴费
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
4.报名要求及笔试开考比例。
(1)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于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anluo.gov.cn/]站公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1.劳动合同及该企业社保缴纳证明。2.企业工作经历证明。3.党支部开具的党务工作经历证明。4.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过程,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面试。
面试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高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笔试成绩(不含笔试成绩为0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次最低分数线为全部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比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2.体检标准。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甘洛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十)考核。
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此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招聘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十三)递补原则。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与所报名的甘洛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家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本企业的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所有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834-7810849
甘洛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34-782135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
附件1:《甘洛县2024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相关事项提示: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重要证据,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2024年甘洛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anluo.gov.cn/mobile/zfxxgk/zfxxgknr/rszk_30967/202404/t20240419_2666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