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东海海域海岛中心是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简称“东海海域海岛中心”,加挂“自然资源部东海信息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自然资源部东海海域海岛中心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分党组关于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开展海域海岛管理、海区信息化相关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海区海洋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支撑,海区信息化服务和海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自然资源部东海海域海岛中心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计划
三、材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可通过邮件、传真或快递):
1.电子邮箱:dhhyhdzx@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岗位名称+专业”(请勿重复投递);
2.传真:021-50409660;
3.快递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168号,邮政编码:200136,联系人:
(二)材料内容:包括详细的个人简历,本人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取得的学历证书及对应的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发送邮件时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如快递材料请递交复印件,所有材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三)报名截止日期:
四、招聘安排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在招聘截止后由我单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
(三)考察体检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应聘人员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在其他用人单位有开除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件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的;
(2)有刑事(劳教、拘留、判刑等)记录、欺诈行为者;
(3)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
2.体检
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需进行入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书。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它重疾者,不予录用。
五、工资待遇
实行“以岗定薪”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按规定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障。
六、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制用工。
自然资源部东海海域海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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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ecs.mnr.gov.cn/gk/gsgg/202404/t20240422_279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