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台市河道堤防管理处闸站运行工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满足以下条件:持有电工作业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满足24小时和节假日轮班要求。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东台市水务局9156办公室(东台市广场路6号)。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15-85236833。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填写《东台市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
五、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合格线60分。
3、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笔试成绩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东台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8961212。
本公告由东台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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