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补充警力缺口,提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教育训练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绥化市公安局、安达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为安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专业(教官)型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安达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安达市户籍,志向从事辅警工作的未就业或失业人员,要求男性,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从事突击、排爆、狙击等特殊勤务工作的退役军人,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运动训练、体能训练专业的毕业生。民、辅警执法能力的提升不仅仅包括专业的法律知识提升,更包括警务体、技能的提升,招聘从事特殊勤务的退役军人任教官,有助于更加专业地快速提升民、辅警的警务技能以及技战术的实战应用。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运动训练、体能训练专业毕业生任教官,能够更加专业、系统地全面提升民、辅警体能,从而达到全面提升民、辅警的执法能力。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
4、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符合其他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符合规定的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6、报考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报考县级公安机关辅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如遇特殊情况经安达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示。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安达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安达市北部湾公安局东侧)
3、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自行下载打印并使用黑色碳素笔如实填写《安达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应填写部分和《个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
3、退役军人身份人员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役期间从事突击、排爆、狙击等勤务工作的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可以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相应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需要提供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相关证书证明。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人员需要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见义勇为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期限内不能出具佐证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提供的不予受理。
5、报名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对所有报名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将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与资格审查截止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笔(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天,如对报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反映。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考试、体测、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人数小于等于30人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安达市人民政府网。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等方面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过程全程监控。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总成绩、面试人选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安达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以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岗位专业技术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然后到休息室休息,一直到考试结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3、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如直接进行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测人选,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天,并公布体测时间和体测地点。
4、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进入体测人员:学历较高者、同等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顺序确定。以上三个条件均一致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测人选。
七、体测、体检与考察
(一)体测
1、体测人选:根据报考人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测人选。
2、组织实施:体测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测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测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体测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公安局、卫健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公安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形成政治考察表。
(四)体测、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因体测、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测、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可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原因在体测、体检阶段或是考察阶段自动放弃岗位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可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测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达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为辅警的,由公安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待遇由市财政保障,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保障执行,安达市公安局现行辅警月基础工资3047元,外加岗位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加班补贴,并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服装由公安局安排发放。今后辅警薪酬福利出现变化的,与安达市公安局现有辅警一并跟进调整。
九、有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安达市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三)报考人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测和体检。
报考咨询电话:13936995504;13766777706
后附附件:
安达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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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hlanda.gov.cn/ad/tzgg/202404/c12_182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