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若有人员空缺,则相应增加招聘人数)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不限制专业);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3年4月24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安排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报名表、承诺书(请在附件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登记表中若有填写“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请提供相应材料);
聘用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无法按期提供相关学历学位佐证材料,则视为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3)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报名步骤
请扫下图二维码进入“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进行报名。
(二)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考试人选(“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可以通过“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及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查看初步审查结果。
2.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40%、30%。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后,按对应占比折算成绩。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30%):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
(2)笔试(满分100分,占比40%):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3)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进行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依据之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占比30%):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3.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各项折算成绩合计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次招聘递补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从拟聘名单公示期满次日起算,至本院下次招聘相同职位人员前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五、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本院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书记员工作内容主要是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薪酬待遇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公布渠道:官方网站(http://sdfy.shunde.gov.cn/new2021/),微信公众号(顺德区人民法院,微信号shundefayuan)。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正确,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填报的信息有误导致资格审核出错或无法联系的,将取消考生报考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57-22663861、226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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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fy.shunde.gov.cn/data/main.php?id=563379-70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