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教育局2024年选调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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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市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计划

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

江山市教育财务核算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

(具体工作岗位由江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局机关科室)

二、            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            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江山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在岗在编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聘用未满2年的;

6.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4月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不限。

4.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4月。

四、            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429(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209室组织人事科(江山市教育局将报名材料收齐后统一交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经现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1张。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核减(核销)岗位计划数将向社会公告。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由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江山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由江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6.办理相关手续

江山市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拟选调人选在江山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由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江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之后,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            其他事项

(一)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六)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需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江山市教育局联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            温馨提醒

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江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的高级、中级岗位已满,新进入的事业干部只能聘任在初级岗位。

江山市教育局选调咨询电话:0570-4071375

附件12024年上半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4年上半年江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H6XGZmD7fNfZ1FqU7Is0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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